信息来源:东莞市计量协会
培训通知
关于举办能源计量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工作,并定期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为进一步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计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加强节能工作,强化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率,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协会定于5月份举办一期能源计量管理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5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参培人员请于培训当日上午8:30前到培训地点签到。
(二)培训地点:东莞市计量协会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北一路6号一楼A-118多功能厅。
培训由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能源计量资深专家授课。
培训对象
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减排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标准化及运行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师资
培训由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能源计量资深专家授课。
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二)《GB 17167-2025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JJF 1356-2012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 1356.1-202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 数据中心》《GB/T 43866-2024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检查方法》《GB/T 33656-2017企业能源计量网络图绘制方法》《DB44/T 1212-2013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GB/T 2589-202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4789-2022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的填写与说明》《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要求》《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选配的依据、原则、方法》《能源计量目标(参考)》《燃料燃烧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的排放因子参考值附录》。
收费标准
培训费1000元/人;持有东莞市计量协会颁发的计量员证项目为能源计量管理员,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审培训500元/人;午餐20元/人。费用转账至协会账户,培训后统一开具发票。
开户名:东莞市计量协会
开户行:东莞银行石排支行
账 号:590000102000000
培训安排
(一)参培人员需准备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2张一寸红底照片(照片后面写上本人姓名)。如无学历证书,可由单位出具学历证明(见附件2),于培训后所有资料一并上交给培训工作人员。
(二)首次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由东莞市计量协会颁发计量员证,有效期三年;复审在原证上延期三年。
(三)请各参培人员扫二维码进行报名(见附件1);联系人:卜先生;联系电话:19928172638(同微信)。
附件:1.能源计量管理员培训报名二维码
2.学历证明
培训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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