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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莞市计量协会 发布日期:2022-02-25
近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办法》涉及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两个大类、28个资助项目,首期专项资金规模1.07亿元,最高单项奖励资金达3000万元,并将连续实施三年。
《办法》中的《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提升战略专题项目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供覆盖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等领域的全方位资助服务。
小编将计量相关内容摘编如下:
一、参与制定市场监管总局或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P21-22)
(一)参与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属于主要起草单位的,每 项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资助;属于参与起草单位的,每项一次性 给予 8 万元资助。
(二)参与制定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属于主要起草单位的,每 项一次性给予 8 万元资助;属于参与起草单位的,每项一次性 给予 3 万元资助
二、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P32-33)
(一)向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CNAS)能力认定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
(二)向首次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助。
三、建立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P35-37)
(一)每项新建立的计量标准一次性给予1万元资助,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不超过5万元。
(二)取得的《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资助:取得A标志或同等类别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取得AA标志或同等类别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取得 AAA 标志或同等类别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助。
四、质量发展重大研讨交流活动资助项目。(P40-41)
(一)向承办市场监管部门或国内外知名认证检测机构、计量组织主办的质量提升、认证检测、计量测试等方面的重要会议、活动的单位,每次给予不超过5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