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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团体标准发展之路,展望行业未来新局

信息来源:标准百科 发布日期:2025-03-25

一、国外团体标准发展概况

国外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等,较早形成了以政府授权民间组织制定标准的模式。像美国的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英国标准协会(BSI)、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VDE)等,在各自国家及国际标准领域都有很强的影响力。这些民间组织制定的标准在广泛性、有效性、适应性和国际推广性等方面优势显著,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和技术变化,成为国际标准的重要来源。

 

二、中国团体标准发展概况

在标准化领域,除了我们熟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有一支新生力量——团体标准。团体标准是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供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2018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它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标准体系。团体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中国团体标准发展历程

(一)探索发展阶段

2000年左右:联盟标准(团体标准雏形)在我国信息技术行业首次出现,随后扩展到先进制造业领域,通过整合产业联盟资源制定标准来参与市场竞争。

2001年:中国标准化协会启动了中国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CAS 标准)工作,是我国标准化事业改革创新的有益尝试。

2015年2月:在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团体标准概念首次被提出。

(二)部分推进阶段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第一次将团体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体系的一部分,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

2016年3月:质监总局、国标委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团体标准培育工作走向正轨。

2016年5月: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建立。

(三)全面推进阶段

2018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施行,确立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

2018年7月:GB/T 20004.1-2016《团体标准化 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及 GB/T 20004.2-2018《团体标准化 第2部分:良好行为评价指南》发布。

201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从制定、实施和监督等方面对团体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2022年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

2023年8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在推荐性国家标准工作机制基础上,畅通渠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间,规范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程序。

2024年8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团体标准组织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团体标准组织按照《指标体系》完成自我评价。通知指出,未达到任意一项基本条件的团体标准组织,建议暂停或终止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在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可按程序重点采信评价结果为二星级及以上团体标准组织所发布的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