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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莞市计量协会 发布日期:2025-03-18
关于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计量测试及相关行业新型标准体系的构建,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满足政府管理、市场及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依据《东莞市计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团体标准项目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紧密围绕行业和市场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具有可行性,弥补标准空白或与现行标准相比有创新、有提高。
(二)团体标准项目应符合东莞市质量创新发展要求并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技术要求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要求。
(三)东莞市计量协会会员单位优先申报立项。
二、申报要求
(一)东莞市计量协会团体标准项目为自愿申报项目。
(二)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围绕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三)项目起草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与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团体标准草案稿格式应符合 GB /T1.1-2020要求。
(四)申报单位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鼓励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
(五)立项申报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以确保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按时完成。
三、征集范围
(一)计量检验检测器具生产、销售和服务行业。
(二)计量领域中的管理规范、评价规范等。
(三)建筑装饰、能源计量、新能源、碳中和、碳达峰等节能减排领域。
(四)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和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的实践与应用。
四、工作流程
(一)立项。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分批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下发立项通知;如项目立项评审未通过,则函告第一起草单位不予立项。
(二)编制。批准立项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具体要求按《东莞市计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发布。按照《东莞市计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统一编号、发布。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s://www.ttbz.org.cn)网站公布。
五、经费
标准制修定过程中的调研、检测、车旅、专家评审等费
用由主(参)编单位承担。
六、申报时间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单位填写《东莞市计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dgjlxh@163.com,纸质版盖公章后邮寄至协会秘书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
(二)第一申报单位成立的批准文件(如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等)复印件;
(三)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
东莞市计量协会联系人:
温园媛:19928172738
座机电话:076982633291
附件:1.东莞市计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东莞市计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东莞市计量协会
2025年3月10日
关于征集2025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东计协〔2025〕6号.pdf